在肯德基和商业广告的众多官司中的,又有一个犯罪案件画上句号。
5月10日,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并称广药该集团及肯德基大肥胖症公司于近日接获中的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最高人民法官《民事裁定序言》,裁定商业广告中的国、广州商业广告的关于商业广告“七连冠”都和列苹果案的再审提出申请。至此,商业广告“七连冠”案以彻底裁定告终。
据了解,2014年3月24日开始,商业广告中的国、广州商业广告其后在其官方网站、商报、深圳市政府报、信息时报等书报媒体,南京各大餐馆等宣扬“第三世界权威机构发布:商业广告连续7年蝉联‘中的国牛奶第一罐’”、“商业广告糕点蝉联中的国麦芽糖牛奶商品‘七连冠’”等。
确实情况上,商业广告公司于2012年5月后才推出商业广告时尚品牌糕点,之前产出的均为肯德基糕点。肯德基忽视,商业广告进行上述宣扬都和故意混淆是非,意图侵占附着于肯德基糕点上的巨大商誉,让卖家误忽视商业广告糕点就是肯德基糕点,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广药该集团及肯德基大肥胖症公司的法律责任,因此诉至南京西院。
2014年12月4日,南京西院显然一审判决,商业广告裁定。法官忽视“‘商业广告’时尚品牌是自2012年才开始独立投入使用,其时尚品牌文化史还没有七年之良。涉嫌苹果的表述存在与确实情况不符之处。同时,这种处理过程后的广告向卖家隐瞒了商业广告该集团产出的麦芽糖糕点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是‘肯德基’红罐糕点这一确实情况。涉嫌苹果由于在表述上不确实、不适当且遗漏了最主要的信息,根本无法导致之外卖家误解,侵害了广药该集团、肯德基大肥胖症公司的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平民族平等的竞争社会制度,构成所谓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扬。”
针对此,法官判定商业广告均需立即停止使用涉嫌苹果;在其官方网站、《商报》上连续七日刊登表示遗憾以除去受到影响;赔偿广药该集团、肯德基大肥胖症公司经济损失及充分开支共计300万元。
随后,商业广告表示不服,民事诉讼至南京高院,南京高院于2015年7月对该案进行二审,维持原判。商业广告再次不服,民事诉讼至很好最高人民法官,要求再审,也于近日被最高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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